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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02日,漳州发展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联合竞买方式在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33,670万元的价格竞得编号为2011G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地块成交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其它税费。 项目地块坐落于漳华路以南、龙江北路以东、规划六号路以西,用地面积138,616.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8,126平方米, 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居住70年。 公司与厦门国贸联合竞拍取得上述地块后,将在缴交第一期地价款前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开发经营2011G10地块项目。现将合资公司有关情况介绍予以公告。 合资公司名称为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的为准),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以8,500万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未达到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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