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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1日 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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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1日,绵世股份与广州京灏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了《关于收购广州京灏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的协议》,以2507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京灏公司60%的股权;同时,京灏公司与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原广州黄埔化工厂为基础,共同设立广州黄埔化工有限公司,京灏公司持有黄埔化工公司49% 的股权。 依据广州市的相关政策规定,黄埔化工公司作为化工生产企业,应从现有厂区迁出,至新地安置重新开展生产经营,就此,黄埔化工公司一直就包括厂区搬迁、原厂区土地利用等问题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 2011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关于黄浦区黄埔化工、东风化工地块改造方案的批复》,就黄埔化工公司及相邻的广州市东风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土地的改造问题作出了批示。 根据该批复的意见,涉及原土地使用人的改造地块,其改造范围总面积为134913平方米(其中涉及黄埔化工公司的部分约为92000余平方米),改造范围内规划控制为商业及住宅两部分。 其中,改造范围内规划控制为商业的地块面积为3654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为29689平方米(其中涉及黄埔化工公司的部分约为18000平方米),容积率4.5,就此,由原土地使用人以“自行改造、补交地价”的模式实施改造,改造后可建设为集交易市场、办公、酒店于一体的综合商务园。 此外,改造范围内规划控制为住宅的地块面积为98368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93795平方米(其中涉及黄埔化工公司的部分约为65696平方米,容积率2.2),以“公开出让、收益支持”的模式实施改造,由原土地使用人依法受偿。 前述黄埔化工公司涉及的土地及房产现已抵押,黄埔化工公司须在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或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办理相关的后续立项、规划、国土等审批手续。 根据该批复的要求,自该批复发文之日起,如黄埔化工公司在一年内未到国土与房屋管理部门就自行改造地块签订土地协议出让或就公开出让地块签订收地补偿协议的,该批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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