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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食品属下控股子公司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认定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内粉糊类产品的批复》,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申请减免2010年度农产品加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并于近日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免征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审核确认函》,确认广西南方黑芝麻公司2010年度生产的黑芝麻糊、玉米糊、核桃粉、豆面粉等免税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为62,741,276.62元。 广西南方黑芝麻公司2010年度已按15%的所得税率缴纳了上述农产品加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9,347,418.29元,公司获得上述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后,税务部门将退还该已缴纳的所得税款,该减免金额将计入广西南方黑芝麻公司收款当年的营业外收入,收到该退税款后公司将就该事项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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