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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02日 20: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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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电脑下属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曾于2011年4月与飞利浦订立条款书议定建议交易中包含的关键条款,建议交易包括向飞利浦购买合营公司(指将由飞利浦根据荷兰法律成立之控股公司,合营公司将直接或透过当地附属公司间接拥有及管理飞利浦计有包括电视生产厂房、创新和开发场地、在各国的销售机构、雇员、存货、若干专利以及其它资产及负债的注入业务)70%的股份、飞利浦向合营公司及其若干联属公司授予独家商标许可使用权等事项。 自订立条款书以来,正式协议主要条款之相关磋商进展良好。日前,接冠捷科技通知,双方已于2011年11月1日晚间就建议交易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且冠捷科技已将可能涉及股价敏感的有关内容提交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核。审核期间,冠捷科技股票于2011年11月2日起停牌,待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公告后复牌。 为避免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1年11月2日起与冠捷科技同步停牌。公司将按照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公告义务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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