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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8号文核准,东方钽业向截至2011年10月24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方钽业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10月31日结束。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24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356,398,31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年10月31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84,432,222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9,100,000股的94.761%,认购金额为901,736,130.96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24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总量为1,69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年10月31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422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9,100,000股的0.0005%,认购金额为4,506.96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40,383,36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9,100,000股的45.32%。 4、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84,432,644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9,100,000股的94.76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本公告刊登当日(2011年11月2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2日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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