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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于201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15号),公司增发A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12,000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3、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增发新股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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