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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于2011年10月12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海南金城拟将持有公司股份198,270,655股(占总股本20.05%)及相关权益(指93家限售股股东尚未偿还的金城公司代为垫付的股改对价4,793,594股)无偿划转给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11年8月31日。 2011年10月10日,海南金城、海南交控就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签订了《关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股权划转前,海南交控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海南交控将持有公司股份198,270,655股(占总股本20.05%)及相关权益,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海南金城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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