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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6日 21: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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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为自然人傅幼东向郭玉军和蒋雪勤两位自然人借款提供担保,将其所持的391.2万股、400万股中福实业股份分别质押给郭玉军和蒋雪勤。质押双方分别于2011年5月27日、6月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为一个月。 因傅幼东到期未按时偿还借款,郭玉军和蒋雪勤分别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市中院立案后就上述两个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山田林业将已质押的中福实业391.2万股、400万股股份分别更名至郭玉军和蒋雪勤名下,上述股票更名后郭玉军和蒋雪勤与傅幼东、山田林业就上述两个案件再无任何纠葛,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郭玉军和蒋雪勤各自负担。截至2011年9月26日山田林业持有的中福实业391.2万股、400万股股份已分别更名至郭玉军和蒋雪勤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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