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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08日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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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7日召开。鉴于公司合营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新公司”)自2008年以来连续亏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经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公司拥有的郑新公司50%股权。 二、为了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等条件下,如果没有合适的受让方,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愿意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拥有的郑新公司50%股权。鉴于此,同等条件下,如果没有合适的受让方,同意将公司拥有的郑新公司50%股权以现金交易方式转让给投资集团;投资集团作为交易对方完成交易后,应将其拥有的郑新公司股权委托公司管理,以避免和减少同业竞争。 三、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公司与受让方协商确定。 待正式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再行将转让公司拥有的郑新公司50%股权事项(包括受让方、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协议等)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四、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以下事项:1.与受让方洽谈股权转让事宜;2.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3.签订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协议;4.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政府有权部门的审批手续;5.办理转让股权的交割及受托管理郑新公司股权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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