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金陵药业控股子公司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54.55%股权)依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榕民破字第2-45号民事裁定书,收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债权分配10,281,788.80元,由于对该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该款项的收回将增加公司2011年半年度净利润约550万元左右。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榕民破字第2-45号民事裁定书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为19,201,069.70元。如再次收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债权分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