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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置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为其2009年发行的18亿元公司债券增加抵押物的议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09名流债”(证券代码112012)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名流置业在原有“09名流债”抵押/质押担保物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其持有的北京浩达天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担保物,质押给“09名流债”的全体债券持有人。根据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质押北京浩达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北京浩达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32,387.76万元,增值5,266.94万元,增值率为19.42%,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09名流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全体“09名流债”债券持有人行使质押权人的权利。目前,相关股权质押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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