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韶能股份于201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韶关昌山水泥厂有限公司和韶关市昌能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的昌山公司100%股权作价18,600万元,对应公司转让的90%股权作价为16,740万元。评估基准日的昌能资源100%股权作价2,000万元,对应公司转让90%股权作价为1,800万元。上述价格为初步价格,自评估基准日到交接日(2011年7月31日)期间,昌山公司和昌能资源资产和负债发生变动影响作价的,按影响金额相应调整股权作价。 经初步测算,通过股权转让,预计公司可获得5,000万元-6,000万元的净收益,获得收益具体数额将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接工作完成后另行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