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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于2011年7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在前次公司(时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向恒逸集团提供了296,000,000元并购贷款用于恒逸集团向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其以协议方式受让汇诚投资所持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37,050股股份的对价款,故恒逸集团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质押给中行浙江省分行为其获得的上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1年7月12日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7月12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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