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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吉电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提出:“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比重,推进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46,303,040.00元,收购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46%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8,511,200.00 元,收购协合风电持有瓜州风电的5%股权。”并于2011年6月27日取得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合资企业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6月3日,协合风电取得国际金融公司(IFC)关于所述股权转让的同意函;2011年6月27日,取得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合资企业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2011年6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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