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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控股于2011年5月25日收到北京伟德沃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的通知,根据双方约定,自收到伟德沃富通知后根据《境外股权购买协议》和《境内交易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后续交易,后续交易于2011年6月10日完成,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公司境外子公司已向伟德沃富及其境外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联众电脑13.3%的股权及OAL13.3%股权,公司已收到伟德沃富支付的购买联众电脑股权的转让款人民币21,280,000元以及伟德沃富境外子公司支付的购买OAL股权的转让款人民币48,973,910元。其中,伟德沃富境外子公司支付的购买OAL股权的转让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1年6月8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美元7,554,204.84元进行支付。 (二)公司境外子公司已收到OAL偿还的贷款美元8,000,000元,及贷款利息美元231,539.73元。 本次交易结束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联众电脑和OAL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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