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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8日 1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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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投资于2011年4月1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现对2010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更正并说明如下: 1.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更正为2011年5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综合《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之六为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为选举刘初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免去傅安辉先生董事职务。因此,免去傅安辉先生董事职务并不构成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新的提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满林因协助湖南省相关部门调查,未履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在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履行职责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宋伟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正按程序选聘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公司2010年年报中,公司对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60万元和长沙县单位售房收入专户的27.88万元进行全额计提的说明 期末应收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160万元及长沙县单位售房收入专户27.88万元,为按照国家政策出售给员工的房改房购房款及房屋维修基金。上述款项分别于1996年、2002年计入其他应收款。由于属于房改房业主,只能用于原房改房的更新改造、维修等,公司本年度对其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四、关于公司2010年年报中,公司对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的2,982万元和长沙威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560万元进行计提的说明 期末应收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的2,982万元,为公司2010年12月通行费收入因拆帐时间差而产生的余额。按规定,该应收账款已在今年1月收回。 长沙威保特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亦非公司的关联方。期末应收账款560万元为现代威保特对长沙威保特销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2011年,该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在逐步收回。 根据公司计提坏帐准备的会计政策,公司期末对应收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的款项按1%的比例计提额为29.82万元,对应收长沙威保特的款项按1%的比例计提额为5.6万元,并非全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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