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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审计的基础上,以不低于评估价确定转让底价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95%股权和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70%股权。 2011年3月4日,公司委托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自来水公司95%股权和宁港公司70%股权分别以不低于人民币34,440,687.19元和人民币25,695,020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挂牌,并于2011年4月3日由宁德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3444.70万元和2570万元成功竞拍。2011年4月15日,公司与宁德市金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 上述股权转让,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自来水公司95%的股权转让增加当期损益1908万元。宁港公司70%股权转让增加当期损益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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