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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1日 20: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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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ST广夏的重整申请,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公司重整相关工作正在进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11月9日上午9时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召开。截至2011年3月28日,共有28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为556,621,189.25元。审计评估及债权确认等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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