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2日 18:46 |
作者: |
|
| |
海印股份于2010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拟申请公开增发不超过1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议案并经2010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3月3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本次公开增发A股申请文件,并于2010年4月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00570号《受理通知书》。 由于相关原因,公司管理层决定主动撤回本次股票发行申请,并于2011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鉴于批准本次公开增发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1年2月8日期满,期满后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将自动失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将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增发A股申请文件的申请 》和《关于撤回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申请文件的申请》。上述申请已于2011年2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1】15号文件批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