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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1日 1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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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甘化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1年2月18日、2011年2月21日、2011年2月22日)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征询公司管理层、函证控股股东及潜在控股股东等必要核实程序,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函证控股股东、潜在控股股东后确认的事项 1、经函证,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回函如下: ①前期提供给你司披露的信息情况真实,不存在更正、补充之处; ②我局相关人员没有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③你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我局没有买卖你司股票; ④根据我局披露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及城市规划的要求,江门市国土部门近期拟对你司本部部分土地按照“三旧”改造政策实施收储。目前,相关具体事项正在协商之中。除此之外不存在对你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⑤不存在与你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行为。我局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与你司有关的除已披露的信息之外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行为。 2、经函证,潜在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回函如下: ①前期提供给贵司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②我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③与贵司有关的情况未发生重要变化,且预计不会发生重要变化; ④不存在对贵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⑤贵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我司及我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贵司股票; ⑥不存在与贵司有关的除已披露的信息之外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行为。我司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与贵司有关的除已披露的信息之外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行为。 (二)公司确认的相关事项 1、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没有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10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公告(2010-22号),预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约-4,000万元,具体数据以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为准; 4、根据《江门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第二条规定,“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经征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规委会及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经查对由市规委会及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江门市“三旧”改造规划总图(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简称“三旧”改造),公司本部861.6亩工业用地(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56号、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被纳入江门市“三旧”改造范围,目前尚无明确的“三旧”改造时间计划表。 按《江门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文中第六条“'三旧'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和安置”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可选择以下两种补偿方式: 方式一:先对厂区上盖补偿,厂区土地的补偿在土地出让后按(土地成交总额×厂区的土地面积/改造范围面积-上盖补偿)×40% 计算支付。 方式二:上盖和土地均暂不补偿,土地出让后,按土地成交总额×厂区的土地面积/改造范围面积×60% 计算支付。 启动公司“三旧”改造计划时具体选择何种补偿方式由公司与市国土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商,报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将结合目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江门市政府启动我司“三旧”改造时提出相应的要求,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同时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三旧”改造事宜的进展情况。 (三)公司近期重大事项工作进展情况 2011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1年2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并进行了公告。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后,公司董事局确认,除涉及公司2011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2011年2月15日披露的《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有关事项及本公告第二款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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