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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5日 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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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第一期发行规模为2亿元,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方案主要条款如下: 1、短期融资券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1丽珠CP01”)。 2、短期融资券品种:365天期短期融资券。 3、注册金额:人民币捌亿元(RMB800,000,000.00元)。 4、发行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0,000.00元)。 5、债券期限:365天期,自2011年3月7日起至2012年3月7日止。 6、计息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短期融资券形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8、票面金额: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9、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发行。 10、发行利率: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11、发行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2、发行首日:2011年3月3日(T日)。 13、发行期限:2天,2011年3月3日(T日)至2011年3月4日(T+1日)。 14、缴款日:2011年3月7日(T+2日)。 15、债权登记日:2011年3月7日(T+2日)。 16、交易流通: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2011 年3月8日(T+3 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17、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8、付息日: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2012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兑付办法:本次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定,由中央结算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21、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2、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23、担保方式:无担保 24、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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