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2月15日,中天城投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广州市商业银行海珠支行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9年12月,因公司向招行长春分行申请银行贷款,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以其所持公司3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25%)质押给招行长春分行,股份质押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12月14日。2010年4月经2009年度权益分派后,质押给招行长春分行的股份变为48,000,000股。 公司在招行长春分行的上述贷款已还清,近日金世旗控股与招行长春分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公司股份48,00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2009年8月3日,因公司向广商行申请银行贷款需要,金世旗控股以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619,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质押给广商行,股权质押冻结起始日期2009年8月3日。2010年4月经2009年度权益分派后,质押给广商行的股份变为66,591,910股。2010年12月23日,广商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部分解除质押后剩余25,648,060股继续质押。 公司在广商行的上述贷款已还清,近日金世旗控股与广商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剩余股份25,648,06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金世旗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74,508,442股当中仍有291,059,999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3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