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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ST春晖2010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的净利润66,906,013.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06,013.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729,010.80元。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13.2.9条的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恢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是否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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