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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减持前,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西藏发展51,709,102股股份,占西藏发展总股本的19.60%。本次减持后,国资公司持有西藏发展38,535,570股股份,占西藏发展总股本的14.61%。 2009年9月28日至2011年1月18日,国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西藏发展股份共计13,173,532股,占西藏发展总股本的4.99%。 截止2011年1月18日收盘,国资公司持有西藏发展股份38,535,570股,占西藏发展股份总额的14.61%,国资公司仍为西藏发展第二大股东。 国资公司在西藏发展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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