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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5日 19: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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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对宏源证券实施经纪人制度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无异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证券营业部向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分别报送了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备案材料。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现场核查,公司已有十六家证券营业部获准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分别为:北京金融大街证券营业部、北京东四环中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北洼路证券营业部;天津滨海新区南海路证券营业部;大连友好路证券营业部、大连开发区新桥路证券营业部;上海源深路证券营业部、上海中山北一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妙境路证券营业部、上海浦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康定路证券营业部;南宁桃源路证券营业部、柳州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桂林上海路证券营业部;长沙韶山北路证券营业部;昆明祥云街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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