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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5日,通化金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限额内完成对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的议案》。公司拟按照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以2元/股的价格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配股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认购股数不超过2500万股的限额内,参与长春农商行增资扩股。 2010年12月30日,公司接到长春农商行传来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银监复【2010】460号文――《吉林银监局关于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3,76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新增资4200万元,认购2100万股。公司合计持有长春农商行51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50%,仍为长春农商行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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