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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振华科技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获知,中国电子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9号文《关于核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对中国电子公告《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核准豁免中国电子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合计控制公司129,3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1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中国电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会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股权划转尚未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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