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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7日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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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发展于2010年3月19日发布《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内容为:审议通过了《关于津滨时代卫南洼项目地界调整议案》,同意公司与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签订的关于置换津滨时代卫南洼项目部分宗地的各项协议。 天津市政府为建设梅江会展中心占用公司津滨时代卫南洼项目土地面积129811.7平方米,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商谈,政府同意根据项目占地面积不变,建设面积不变的原则下,在梅江区域控制红线范围内调整津滨时代卫南洼项目的部分宗地地界,并已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的部分规划指标。 公司于近期已取得新核发的梅江南项目土地证(共10张),新核发地证与原有地证占地总面积不变,建设总面积不变。原有土地规划性质全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调整后土地规划为:H1-5地块(共5块)调整为居住型公寓用地,其面积约占总面积的60%;P1-4(共4块)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商务金融),其面积约占总面积的39%;P5地块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其面积约占总面积的1%。 公司已根据新的规划条件,制定新的项目开发方案,并正在推进上述项目的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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