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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传媒控股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于2010年7月6日与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79,701,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转让给湖南信托。湖南信托系接受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通过信托方式进行本次股权收购活动。 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均批准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转让所持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事宜,相关批准文号为工信部财函[2010]585号和财教函[2010]187号,批文中明确转让的股份数为79,701,655股,转让总价款为638,051,599元,同时,同意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实际受让方,通过信托方式,委托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并持有所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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