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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4日 20:4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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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ST恒立收到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岳阳恒立4110万股,占总股本的28.99%)通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0)深福法执字第451-2号民事裁定书,解除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3504万股的冻结。 公司收到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09)湘高法执监字第40-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成功集团、兴业投资的执行监督申请,维持岳阳中院的民事裁定,解除对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4110万股的冻结。 根据已发生效力的(2010)深福法执字第451-2号民事裁定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了中萃房产持有公司的3504万股股票的冻结,解除股票冻结手续已于2010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根据已发生效力的(2009)湘高法执监字第40-3号执行裁定书,解除了中萃房产持有公司的3504万股股票的轮候冻结,解除了中萃房产持有公司的606万股股票冻结。解除股票冻结的手续已于2010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中萃房产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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