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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欣龙于2010年8月1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贸支行签订了《减免息意向书》。现经农行海口金贸支行上级行批复,农行海口金贸支行与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2日全额还付了上述所欠贷款本息,由此,公司获得人民币290万元的利息减免收益。 协议双方确认,截至2010年7月31日,公司尚欠农行海口金贸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7,533,196.83元,利息人民币9,274,918.96元。公司一次性偿还农行海口金贸支行本金人民币27,533,196.83元、利息人民币6,374,918.96元及2010年8月1日至贷款结清日新产生的利息。在本协议还款方案得到履行的条件下,农行海口金贸支行同意一次性减免公司所欠利息人民币290万元整,公司本年度由此获得人民币290万元的非经常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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