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8日 22: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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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飞投资与曾丽瑶女士于2010年9月10日签订了《认购书》,公司将公司名下的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路旭飞华天苑裙楼二层物业以总价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3,600万元)出售给曾丽瑶女士。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于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曾丽瑶女士在认购书签订的7日内依约向公司支付了认购房款10%的定金即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2010年10月29日曾丽瑶女士指定深圳市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了20%房款即人民币柒佰贰拾万元,2010年11月3日公司与深圳市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七日内支付剩余70%房款即人民币贰仟伍佰贰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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