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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1日 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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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通于2009年1月20日披露了“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就与阿克苏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和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返还工程款本金及其他款项共计人民币9000余万元),法院已受理。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目前案件的进展情况,淳大酒店作为第三被告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立人民币5500万元的不可撤销保函。因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亦对鼎新实业与二十冶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立以二十冶公司为唯一受益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的不可撤销保函,为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提供担保,保函期限为:银行开出日至该案件生效判决执行终止或该案通过其他方式结案失效为止。如因二十冶公司的诉讼请求成立,且第一被告鼎新实业无法支付上述款项,公司将可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被判令支付上述款项。 此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诉讼事件外,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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