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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原持有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30万股,占宏源证券总股本1.25%。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参一控一”的监管政策要求,公司经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截至2010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3,280,000股,尚余宏源证券股票15,020,000股,占宏源证券总股本的1.03%。以上所出售宏源证券股票将增加2010年度投资收益,经初步测算,实现税后利润约为5094.98万元,约占2009年全年净利润的71.66%。有关出售宏源证券股票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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