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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8日,海王生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配售代理-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签订配售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海王英特龙同意通过配售代理按竭尽所能基准以每股配售股份0.89港元的价格,向不少于6名承配人,配售最多189,334,000股新H股。 最多189,334,000股配售股份,相当于:(1)于配售协议签订日,海王英特龙已发行股本的20%;及(2)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最多189,334,000股配售股份扩大股本后,海王英特龙已发行股本的16.67%。 配售价较:(1) H股于配售协议签订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收盘价每股1.11港元折让约19.82%;及(2)H股于紧接配售协议签订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平均收盘价每股1.096港元折让约18.80%。 配售所得款项总额将为约168,500,000港元(约相当于人民币 145,000,000元),海王英特龙拟将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约164,300,000港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41,400,000元)用于:1、向合营公司-JV公司(海王英特龙与GlaxoSmithKline Pte Ltd.合资成立的合营公司)提供营运资金以发展其疫苗业务; 2、偿还海王英特龙部分未偿还债务;3、提供海王英特龙的营运资金,以资助海王英特龙经营业务及发展研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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