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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3日 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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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股票近期涨幅较大,公司认为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 公司董事会通过内部自查、向大股东征询等方式,核实了以下关注问题: 2009年9月17日,中色股份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09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已自动失效。 公司目前尚无股权转让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目前,公司主要产品(锌矿)的生产销售情况稳定,锌矿市场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控股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2%),注册资本90,585千元。珠江稀土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稀土金属。该公司目前的稀土分离能力为3000吨/年。2010年上半年,共产出稀土氧化物及化合物1,101吨,完成营业收入119,245千元,实现净利润14,501千元。 (3)2008年8月1日,公司联合其他企业成立了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对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进行重组,形成7000吨/年稀土分离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中色股份所属广州珠江稀土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企业确认并承诺将在“中色南方稀土”投产的同时停止原有企业生产。 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已完成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并上报国家环保部进行审批,目前已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正在等待国家环保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尽管稀土分离项目已经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评审,但是项目能否最终通过国家环保部的审批仍存在不确定性。 预计年内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4)2010年9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90%)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签署《债务减让协议》。根据协议规定,长城沈阳办事处在收到沈阳冶机支付的双方约定的人民币9,205万元,并满足必要的条件后,长城沈阳办事处减让沈阳冶机应承担的剩余债务11,793万元,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该事项需经公司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次债务减让实现后,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构成一定影响。 除本公告上文所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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