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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3日 20: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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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明胶在信息披露自查工作中发现,由于公司管理层对相关法规的理解有所欠缺,公司与广西南宁百洋饲料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0年9月29日更名为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市群康生物油料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报经独立董事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予以披露,现予以补充披露。 为充分发挥公司、百洋集团、群康生物的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建设世界一流的鱼明胶生产企业,三方经友好协商于2010年7月29日在广东省化州市签订《广东明洋明胶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明洋明胶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510万元,股权比例为51%;百洋集团以现金出资250万元,股权比例为25%;群康生物以现金出资240万元,股权比例为24%。 2010年4月公司对百洋集团投资2200万元,占其股权比例为6.7409%。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民先生同时担任百洋集团董事。依据相关规定,百洋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明洋明胶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在最近一次的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补充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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