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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9日,力合股份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099号),同意将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力合股份有限公司3466.51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无偿划转给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股权划转完成后,水务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34,665,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国资委拟将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768,000股、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3,450,104股全部无偿划转给水务集团直接持有,审批手续尚在办理。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过户手续办理进程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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