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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3日 1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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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滨海能源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即将到期,根据国华能源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同意为国华能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续贷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010年9月2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与国华能源就上述担保事项已签署了《委托担保协议》,公司与银行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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