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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神集团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成都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欠工程款提起司法诉讼,主张对二号厂房钢构件享有所有权,提请行使财产取回权事宜。经温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讨论认为,鉴于“华神钢构公司”与“太子奶公司”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二号厂房工程由土地、土建工程、地表上的钢结构工程三部分组成,作为整体处置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最好地保障整体债权人利益。故法院判决对“华神钢构公司”主张的取回权不予支持。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温江民初字第314号】的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计划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经财务部门测算,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2,704,800.00元,公司年内还应补提坏账准备金6,311,200.00元。该计提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减少6,311,200.00元。 公司将通过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力争消化该项计提带来的减利影响。 同时,考虑对“太子奶公司”的破产清算仍在进行中,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将积极争取在破产财产分配中获得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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