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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8日 20: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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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兴长子公司重庆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事项,2010年8月9日,原告阳春生物、李波向沙区法院再次提交了《民事诉状》,对其诉讼请求进行了变更。2010年8月17日,重庆康卫收到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诉状。 根据沙区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诉状,本次诉讼事项变更如下: 1、原告阳春生物及李波诉讼请求变更为:①宣告被告第十一次股东会决议无效;②宣告被告第十二次股东会决议无效;③判令被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依上述股东会决议进行的变更登记;④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案件审理时间变更为2010年9月16日。 因原告阳春生物、李波变更诉讼请求,本次诉讼开庭审理时间延后,本次诉讼将使重庆康卫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胃病疫苗产业化进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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