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海螺集团公司对安徽海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有关事项的批复》,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安徽海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为海螺集团, 海螺建材持有的海螺型材股份(115,445,4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7%)由海螺集团承继持有,海螺建材将依法解散。公司已于2010年6月19日进行提示性公告。 日前,公司接控股股东海螺建材通知,海螺集团已与海螺建材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并于2010年7月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海螺建材持有公司股份的申请,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收购报告书。 本次股权承继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后方可履行。公司将对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及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