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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宁波荣和置业有限公司(荣安地产全资子公司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拟以“荣安公馆”项目1#地块(面积10343平方米,土地证甬国用(2009)第0103406号)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以2#地块(面积9002平方米,土地证甬国用(2009)第0103407号)作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上述借款将用于“荣安公馆”项目的开发建设。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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