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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日,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其中攀钢有限为股份出让方,攀钢集团为股份受让方。 攀钢有限将其拥有的*ST钒钛1,753,857,195股股份(占*ST钒钛现有股本总额的30.63%)转让给攀钢集团。经协商,攀钢有限与攀钢集团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划转,攀钢集团无需向攀钢有限支付股权转让款。 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攀钢集团持有攀钢有限100%的股份进而间接持有攀钢有限持有的*ST钒钛30.63%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在于将收购人对*ST钒钛的间接持股变成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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