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荣丰控股于2010年5月4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9年3月11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0股质押给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担保,质押期限自2009年3月1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2010年3月18日,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21,000,000股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0年3月31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03%)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担保,并在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3月2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2010年4月29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71%)质押给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担保,并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4月2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