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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于2010年4月27日收到大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同意将风华集团所持公司122,484,17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风华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广晟公司持有公司122,484,1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广晟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风华集团将依据上述批复文件办理相关股权划转手续,公司将根据股权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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