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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1日 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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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3日,S*ST生化董事会批准公司将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向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三九生化所拥有的工程机械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97.5%的股权(以上合称“宜工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 2009年12月18日,上述资产及股权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2009年12月23日,宜春国有运营公司与浙江鑫隆创投有限公司、宜春重工有限公司签订“宜工机械”资产包移交协议。约定:资产移交后,浙江鑫隆公司在“宜工机械”资产包的权利义务均由宜春重工公司承继,宜春重工公司届时自动成为“宜工机械”资产包的当事人,承担“宜工机械”资产包中资产和负债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已经宜春国有运营公司、浙江鑫隆公司、宜春重工公司三方签署后即生效并已移交完毕。至此,公司原宜工工程机械业务涉及相关债务转由宜春重工公司承继,债务转移完成。 编号为CQ09JX1002046的“宜春工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负债”项目挂牌时要求:该项目涉及的银行及其它1.6亿元债务,受让人(宜春重工公司)必须承诺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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