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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热电:仲裁事项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20日 17:50 作者
      近日东方热电收到《河北省廊坊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将原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胜利路支行(现更名为:河北银行胜利路支行)变更为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将石家庄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57万股过户至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名下。
    仲裁结果情况: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57万股,占总股本的1.8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除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仲裁、仲裁事项。
    本次仲裁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利润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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