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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9日 2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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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9日,天兴仪表收到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函》。 由于瑞安达公司拟注入的资产为矿山类资产,需办理相关手续较多,相关手续办理时间较长,且对灯塔矿业的审计、评估的工作影响较大,在较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对该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因此,公司不能在首次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同时,瑞安达公司致函公司,其国有股收购工作尚在审核当中,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不能满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先决条件,请求中止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中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瑞安达公司已向公司表示,其将继续积极推进并实施国有股转让工作,在其国有股转让工作完成后,将积极创造条件,择机推进重组工作。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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