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鑫安:法院裁定公司第三大股东所持股权过户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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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5日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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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5日,S*ST鑫安董事会收到了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原第三大股东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总股份9.24%的11954314股社会法人股,于2010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司法裁定股权过户手续,以上股份过户至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 至此, 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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